Medical guidance
发布时间:2015/10/16 访问次数:
一、比选人:重钢总医院
二、比选内容:
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室外新建岗亭,岗亭位置设在内科综合大楼与门诊楼间靠门诊楼外墙处(占用现停车位一个),板房大小按2.5 m(宽)*4m(长)设置(可移动式板房),板房材料采用304不锈钢(同交巡警品牌板房样式),不锈钢挑檐50CM,板房地面部分需找平回填,屋顶设置指示灯(平台闪烁灯)、标示牌(重钢总医院岗亭),室内地面采用强化木地板、四周设置工作台、鞋柜、LED灯、插座(含空调插座)、衣物挂件、交巡警巡逻车充电功能,室外单独配置配电箱、空调排水,弱电线从门诊楼屋顶机房通过强电井、室内吊顶接至室外,强电从强电井通过室内吊顶接至室外。
三、竞标人资质
1、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法人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报价限价:最高限价3.4万,竞标人不得高于采购人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五、竞标人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所有施工内容、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及人工、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95%,预留5%作为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七、工期:10日历天
八、质保期:两年。
九、程序
1、资质确认
2、投标方须将投标书加封并盖公章,于
3、开标:
十、评标办法
(一)评比原则
1、评标组织:由医院后勤科、财务科、审计室、保卫科共同组成评价小组,由院纪委负责对评比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评标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按比选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评价。
3、要求报价适当,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二)评分办法
1、价格分(90分)
经评比小组认可的合理低价为最优价,与最优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2、施工组织(5分)
安全文明施工2分,产品质量、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工期3分;
3、质保期(5分)
质保期最低2年不得分,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加5分。
医院评比小组根据产品质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工期承诺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分值最高者为中标候选单位。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后,进行正式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未中标者恕不解释,请予谅解。
十一、其他
1、比选人单位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1号。
2、联系人:黄樨
3、联系电话:023-68847282 68877029
重钢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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