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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6 访问次数:
重钢总医院计划就内科大楼及门诊楼灯饰工程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外包,现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向有诚意参与本次项目工作的单位发出邀请比选,望积极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由医院自行组织。
一、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内科大楼及门诊楼灯饰工程维修保养项目
二、项目业主:重钢总医院
三、比选有关说明:
1、比选地点:重钢总医院一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16年 月 日上午10:00时
四、竞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有近三年外墙灯饰工程维保业绩,年度总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
3、若竞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施工经验,具备高空作业操作证,无不良记律,年满50岁以下。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乙方对重钢总医院内科大楼及门诊楼外墙所有灯饰(含配电控制箱、所有灯饰线路的维修,“重钢总医院”、“急救部”、“门诊部”、“内科大楼”、“门诊大楼”字牌等)进行维修保养,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对灯具及钢架等重点部位检查,如有脱落隐患立即加固,确保安全。
2、对损坏的投光灯、洗墙灯、泛光灯、各类字牌灯饰、控制线路等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所有灯饰的正常使用。
3、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下雨天及气候条件恶劣时除外)。
六、报价:
本项目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总金额最高限价:14万元,由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维保费组成,报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方式进行比价。
备注:
1、各竞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安全责任由竞标人全权负责,比选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特别说明:中标后按流程进行合同签订,如不签订,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维保期三个月后甲方支付第一年维保费的30%即:元(万仟佰元整)给乙方,第一年维保期期满后甲方支付第一年维保费的70%即:元(万仟佰拾元整)给乙方,第二年维保到期后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维保费:元(万仟佰拾元整)给乙方,第三年维保到期后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维保费:元(万仟佰拾元整)给乙方。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八、评标
1、评标组织:由医院分管领导、后勤科、财务科、共同组成评价小组。
2、评标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按投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评价。
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书内容,通过对企业相关资质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比选人将根据竞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评比。
十、本次投标联系地址:
重钢总医院后勤科
联系人:邝昌志 联系电话:68877307 13271899831
重钢总医院
二0一六年十二月 日
重钢总医院内科大楼及门诊楼灯饰维保维保合同
(样本)
甲方:重钢总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重钢总医院内科大楼及门诊楼外墙所有灯饰委托给乙方维修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修范围
1、乙方对重钢总医院内科大楼及门诊楼外墙所有灯饰(含配电控制箱、所有灯饰线路的维修,“重钢总医院”、“急救部”、“门诊部”、“内科大楼”、“门诊大楼”字牌等)进行维修保养,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对灯具及钢架等重点部位检查,如有脱落隐患立即加固,确保安全。
2、对损坏的投光灯、洗墙灯、泛光灯、控制线路等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所有灯饰的正常使用。
3、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下雨天及气候条件恶劣时除外)。
二、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维修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维护检修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3、维修检查时造成财产和人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重钢总医院内科大楼及门诊楼外墙灯饰的安全,一切凡因所有灯饰造成的安全事故(含人身、财务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维保期限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项目总费用: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一年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第一年维保费的30%即:元(万仟佰元整)给乙方,第一年维保期期满后甲方支付第一年维保费的70%即:元(万仟佰拾元整)给乙方,第二年维保到期后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维保费:元(万仟佰拾元整)给乙方,第三年维保到期后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维保费:元(万仟佰拾元整)给乙方。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甲方:重钢总医院 乙方:
(盖 章) (盖 章)
法 人:
法人代表人:
分管领导: 经办人: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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