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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3/18 访问次数:
关于重钢总医院心理测评软件采购项目答疑回复
针对(成都心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就比选文件编号: CGZYYCG202208招标活动提出的质疑,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关于“请将质疑事项一中红色文字部分删除”
本次采购活动的技术要求、项目管理和售后服务要求是我院根据临床科室的实际需求制定,同时基于我院正在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对数字化、信息化及软件的使用有更高更精准的技术要求。对于将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作为衡量采购项目是否专业和满足技术要求的其中一项技术评判标准,并无不当。该技术要求仅是作为几十项技术参数的其中一项,内容不存在对供应商,设置差别和歧视,更没有指向性。比选的评审原则为综合评分法,最终的结果将按照报价、技术、商务等进行综合评分,技术也只占其中的一部分。
质疑事项二:请将“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修改为“第三方评测机构”
贵司质疑提到的有关“国内能够进行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很多”,但贵司列举的机构和企业等级不一,明显存在水平差距。“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属于国家一级科研事业单位,对心理测评软件的认证更严格、更专业、更权威。
至于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则比选文件并没有限定只能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测评,只是写明要求权威机构测评。同样该上述技术要求也只是四十几项要求中的一项,而技术评分也只是综合评分中的一项。
综上,本招标项目的评分设定及评比标准未违反法律的规定,贵司对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的质疑不成立。我院希望能够选到技术及服务、报价等各方面都更优秀的供应商,对于贵公司认为技术参数倾向于“重庆谦雅科技有限公司”,纯属巧合。经我医院核实,截止目前没有与“重庆谦雅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过任何的业务往来。鉴于本次采购项目属于自主挂网采购,欢迎包括贵司及重庆谦雅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参与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