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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7/28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 重钢总医院颅脑手术头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GZYYCG202238 )
竞 争 性 比 选 文 件
项目业主: 重钢总医院
2022年7月28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技术参数要求... 10
第四章 商务要求... 12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15
第六章 部份响应文件格式(可参照)... 18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一章 重钢总医院颅脑手术头架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重钢总医院拟对重钢总医院颅脑手术头架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颅脑手术头架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物资 |
采购数量 |
采购限价(元) |
1 |
颅脑手术头架 |
1 |
78000 |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比选时比选人网上查询下列信息,若下列查询信息显示存在不良行为,比选人有权否决供应商的参选资格。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查询信息为供应商名称)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特定资格:
1、供应商如为进口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该制造商所在国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相关证明文件(并应附中文译文)。
2、供应商如为响应产品的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须具备所提供产品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或参与本次比选专项授权书。
3、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2014年10月之后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以不提供《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
四、现场踏勘:不组织。
五、比选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
(一)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7月28日。
(二)比选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5:00时。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重钢总医院官网(http://www.cghospital.com)。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5:00时。超过截止时间的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重钢总医院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参加比选的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参加现场比选的人员必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或证明)。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进行比选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人
比选人:重钢总医院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
组织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11
业务部门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2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报价、限价、评分说明
(一)报价说明:
响应文件中仅存在唯一报价。本次比选有二次报价,以总价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选报价中包括了所有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转运费(含二次转运费)、检验检测费、利润、税金、免费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及维护保养、清洁费各种风险等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比选人不做费用调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限价说明:本项目只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78000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三)评分说明:
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评审由比选方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并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核及符合性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继续参与评审。
(1)资格审核
依据比选文件要求,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 |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如为进口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该制造商所在国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相关证明文件(并应附中文译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如为响应产品的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须具备所提供产品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或参与本次比选专项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2014年10月之后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以不提供《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选。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3 |
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
(3)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评审原则:综合评分法。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按最终评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中选人,若得分相同,则以商务部分得分高低排序,商务部分得分也一样的,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凡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均被视为接受上述项目的比选条款。
3.评分说明: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比选总报价得分 50 分; 商务部分得分 50 分。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的比选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
比选报价得分(A) |
比选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价格权重×100。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商务部分得分(B) |
1、业绩(10分):供应商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二级甲等医院或以上医院销售合同,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共10分,没有不得分。(注: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性能先进性(20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真实有效,设备性能符合比选要求,依据响应文件中推荐设备性能进行评分,优得(16-20分),良得(8-15分),一般得(1-7分),差不得分。 3、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10分)。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和可靠的售后服务方案。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分),差不得分或未提供不得分。 4、质保期(10分)。在满足2年基础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最高得10分。 |
得分=A+B。若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响应资格。 |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比选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资质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其它须说明材料。
注意:以上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响应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进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比选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参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一)重新组织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供应商的。
3.经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的。
重新组织比选时供应商仍少于3个,由评审小组商议决定是否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审,确定中选人或转变采购方式。
四、合同的签订: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签章起10天内,按比选文件合同模板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内容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中选第一候选人未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五、比选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六、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
七、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比选方。
第三章 技术参数要求
第三章 技术参数要求
一、产品主体材料为航空铝合金;
二、活动距离参数:前后移动量350mm、左右移动量350mm、上下移动量320mm、旋摆角不小于70°;
三、安装中心距离调节范围:支架向里时为40~350mm、支架向外时为190~550mm;
四、头架床头固定杆标准配置为直径12mm和18mm两种;
五、固定夹外形为向外扩张型,最大牵开深度155mm;
六、固定臂及活动臂部件上设有快速导轨;
七、头钉调节装置标有头钉压力为90N、180N、270N、360N四个参数。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参数,否者按作废处理。
第四章 商务要求
第四章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于 10 日内交货。
(二)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采购货物质量保证期达到至少 贰 年。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采购货物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每年至少两次免费保养和调校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满壹年,若无质量、维保服务等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章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草案条款
(说明:本合同为格式合同,甲方保留更改合同要约条款的权利。)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以下价格均以人民币计算):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
1、商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
商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单位 |
备注 |
|
|
|
|
|
|
|
|
|
合计: |
|
|||||||
合计金额(人民币): (含税) |
2、备注:标准配置(详见配置清单)。
本合同总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所售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1、提供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各两套。
2、乙方保证产品及附件为原厂生产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2年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
3、乙方为本产品合法的销售商。
4、乙方提供的设备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否则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退货。
三、商品包装、运输方式、交货期限及地点:
1、包装:商品包装应按国家标准规定办理。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所在地;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3、交货期限: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 日内。乙方安装应在到货后 ** 日内完成。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4、交货地点:重钢总医院。
四、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完设备后,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人员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不合格设备,乙方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验收合格并使用设备三月内,发现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换货,乙方应在壹个月内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果违约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涉及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五、附加:
1、运输保险费:以 乙 方名义,由 乙 方按本合同款额 100 %在中国注册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 乙 方负担。
2、包装、运输、卸货、吊装、安装及材料、调试、培训 等费用均由 乙 方负担。
3、培训: 现场培训
4、因产品质量问题、安装不当及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含医疗纠纷),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对设备、器械操作的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事宜未告知详尽(以设备安装验收单为准),引起甲方误操作所导致的设备、器械的损坏,还应负责承担其维修或更新费用。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95% ,即 元。
2、甲方预留本合同设备款额的 5 %,即 ***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满壹年,若无质量、维保服务等问题,尾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为 (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甲方享有如下免费的基本保修服务,但因甲方人为因素和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1)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2)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3)乙方应实行质量跟踪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制度”,3-6月常规维护,以保证甲方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甲方利益;
(4)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及时电话响应;在 ** 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答疑,若故障在电话指导下仍不能解决,在 ** 小时内提供备用机保证医院正常开展工作;
(5)设备交付使用后,厂家将定期安排责任工程师对设备进行免费保养和调校。
A、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验收日后每半年一次。
B、持续为客户提供免费的电话指导:
并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护记录,甲方以此记录为相关付款依据。
2、保修期后
乙方应在保修期后继续提供有偿终身售后服务,优先提供优质的备品备件,有关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另行协商。每半年至少巡视指导一次;维修只收材料费,免人工差旅费。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乙方若不能按时为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必须退回甲方的货款,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3、甲方若不能按合同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4、一方必须保证不得泄露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内容等商业机密,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保证恪守信用,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必须在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双方依法另立协议。未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擅自毁约,应负违约、赔偿之责。
十、本合同正本伍份(含附页),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一、投标文书与此合同互为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友好协商执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分管领导: 开户行:
授权代表: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部份响应文件格式(可参照)
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比选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质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商务部分;
六、其它须说明材料。
一、响 应 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的报价(含税价)完成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技术部分;
(5)商务部分;
(6)其它须说明材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比选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比选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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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面声明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承诺与实事不符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资质材料;
六、技术部分;
七、商务部分;
八、其它须说明材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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