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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安全性研究进展

发布时间:2014/8/5 访问次数: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常见的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临床表现是以慢性气道炎性反应为基础的气道高反应性,治疗药物分为预防发作、抗炎性反应的控制药物和缓解急性发作症状的缓解药物,治疗重点是预防发作的抗炎性治疗。妊娠期哮喘发作危害母婴健康,可能导致孕妇出现难产、阴道出血、糖尿病、高血压、先兆子痫等,也可能导致新生儿低体重、早产或过期产、生长迟缓、发育不良、先天畸形等。因此,妊娠期哮喘的管理及合理用药非常重要。

1、哮喘控制药物

1.1糖皮质激素

1.1.1吸人性糖皮质激素

2005年美国哮喘教育和预防项目(NAEPP)将吸人性糖皮质激素作为治疗妊娠期哮喘的一线药物。多项结果表明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疗效显著,推荐妊娠期中度哮喘患者使用。妊娠期哮喘吸人性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首选布地奈德。

1.1.2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对围产期有不良影响,与未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哮喘患者相比,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哮喘患者先兆子痫发生率增加。妊娠期口服糖皮质激素会增高妊娠期高血压及先兆子痫的发生率。目前认为,服用泼尼松≤10mg/d,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均较小。

1.2过敏介质阻释药

色甘酸钠和奈多罗米钠为预防性治疗哮喘发作的过敏介质阻释药。孕妇使用色甘酸钠并不增加其早产发生率。色甘酸钠和奈多罗米钠可在妊娠期安全使用。此类药物与吸人性糖皮质激素相比,疗效有限,对于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患者可选择使用,但不作为首选药物。

1.3 白三烯受体调节剂

此类药物主要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孟鲁斯特、扎鲁斯特)和白三烯合成抑制剂(齐留通)。目前未发现此类药物会增加妊娠期哮喘患者的早产发生率。白三烯拮抗剂对孕妇及胎儿无明显不良反应。但此类药物不作为妊娠期哮喘患者的首选用药,仅推荐用于妊娠前已经应用该类药物治疗且效果显著的患者,或作为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的替代用药。

1.4茶碱

茶碱有支气管扩张和抗炎作用,其药物治疗浓度与中毒浓度接近。由于孕妇肝脏代谢茶碱能力下降,应用时须频繁监测血或尿中的茶碱浓度,及时调整剂量,以避免严重不良反应。

1.5长效β2受体激动剂

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主要包括福莫特罗和沙美特罗。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孕妇其胎儿的先天畸形和严重先天畸形发生率均增加。目前,推荐妊娠期中重度哮喘患者联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与吸人性糖皮质激素。临床常用的联合用药方案包括沙美特罗与氟替卡松联用,以及福莫特罗与布地奈德联用。

2哮喘缓解药物

2.1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具有强支气管扩张作用,能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降低呼吸道阻力,减弱气道高反应性,目前多采用定量吸入剂或溶液剂雾化治疗。是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一线用药,妊娠期使用相对安全。妊娠期使用吸入性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会增加新生儿低体重的发生率。哮喘患者妊娠期前3个月应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与胎儿畸形无相关性。多项临床研究结果均证明沙丁胺醇安全性较好, NAEPP推荐其为首选吸入性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2.2抗胆碱能药物

抗胆碱能药物舒张支气管作用较β2受体激动剂弱,起效较慢,但作用时间较长,且长期使用不易产生耐受,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较少。对于不能耐受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患者可选用此类药物。溴化异丙托品多采用吸入方式给药,主要用于缓解轻中度哮喘急性期症状,尤适用于有心脏疾病的哮喘患者。目前认为,吸人性抗胆碱能药物对妊娠期哮喘患者是安全的。

3结语

吸人性糖皮质激素作为妊娠期哮喘控制的一线药物,使用中低剂量时安全,但大剂量应用的安全性仍有待进一步考证,该类药物首选布地奈德。妊娠期哮喘缓解的一线药物是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为首选药物。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未控制的哮喘可导致孕妇缺氧,对其和胎儿均有很大危害,且风险远高于应用哮喘治疗药物。因此,在治疗妊娠期哮喘时,应首先评估利弊,选择适当药物,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