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guidance
发布时间:2022/10/20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 重钢总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项目编号: CGZYYCG202246 )
竞 争 性 比 选 文 件
项目业主: 重钢总医院
2022年10月19日
第一章 重钢总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比选公告
重钢总医院拟对重钢总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进行比选。欢迎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项目地点:重钢总医院。
三、项目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指令为准。
四、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描述 |
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三级)、门户网站(二级)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
套 |
1 |
1、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充分了解被测系统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结合该系统的构成特点,确定具体的测评对象,建立测评方案和测评指导书,通过访谈、检查和工具测试等方式判断该系统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各个方面相对于测评指标的符合程度。 2、协助客户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3、安全咨询服务 4、网络安全意识培训 5、此次测评包括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含HIS、LIS、PACS)、门户网站。 |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响应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提供书面声明。
比选时比选人网上查询下列信息,若下列查询信息显示存在不良行为,比选人有权否决响应人的参选资格。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查询信息为响应人名称)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资质(提供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等级保护官方www.djbh.net截图加盖响应人鲜章)。
2、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测评机构应提交从项目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测评人员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同等职业(执业)资格。(提供人员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六、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七、比选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
(一)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二)比选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5:00时。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重钢总医院官网(http://www.cghospital.com)。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5:00时。超过截止时间的恕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如比选时间与比选方临时会议冲突,比选时间由比选方临时通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比选方临时通知为准。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重钢总医院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参加比选的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参加现场比选的人员必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或证明)。如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进行比选现场的,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八、联系人
比选人:重钢总医院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
组织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11
业务部门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49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比选报价、限价、评分说明
(一)报价说明:
响应文件中仅存在唯一报价。本次比选有二次报价,以总价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的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本比选项目的费用,响应人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响应人报价包含测评软、硬件工具、测评环境搭建、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合同签订后原则上比选人不做费用调整。
(二)限价说明:本项目只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18000 元,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三)评分说明:
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评审由比选方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并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能继续参与评审。
(1)资格审查
依据比选文件要求,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响应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响应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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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响应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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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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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它资格条件 |
符合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2)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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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3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
(3)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评审原则:合理低价法。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在满足合理低价的基础上,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若第二次报价相等时,给予价格相等的所有响应人再次报价机会,若响应人再次报价后仍然相等,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排序。凡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均被视为接受上述项目的比选条款。
三、响应人不足的情形
(一)重新组织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响应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人,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重新比选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由评审小组商议决定是否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审,确定中选人或转变采购方式。
四、比选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五、付款方式:见合同。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比选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资质材料;
其它须说明材料。
注意:以上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响应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进行密封,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比选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参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七、合同的签订: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签章起15 天内,按比选文件合同模板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内容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中选第一候选人未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八、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
九、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比选方。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测评项目技术标准
项目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200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984-2022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
1、等级测评
本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目的和测评内容,必须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要求相一致。本项目测评人员应依据测评目的和测评内容,选取、实施特定测评操作的方式方法。“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三级)、门户网站(二级)”等级保护测试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本项目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984-2022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3级、“门户网站”安全保护等级为2级。
2、技术测评
安全物理环境测评(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安全区域边界测评(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
安全计算环境测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安全管理中心测评(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3、管理测评: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测评(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支付、等级测评、服务测评方选择)。
安全运维管理测评(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
4、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应包含:系统测评记录、差距分析报告、系统等级测评报告等。形成规范、详尽、统一的过程文档、工作记录、进度报告等。
5、测评记录、过程及结果等符合国家及部位、地方等相关法律、制度,技术规范等要求。
二、质量保证以及售后要求
1、测评中应严格按照GB/T 28449-201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标准的要求实施,加强质量监督和复查,保证测评工作质量。在充分了解被测系统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结合该系统的构成特点,确定具体的测评对象,建立测评方案和测评指导书,通过访谈、检查和工具测试等方式判断该系统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各个方面相对于测评指标的符合程度。
2、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严格遵循保密原则,签订保密协议,对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用户信息未经允许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以及不得利用这些信息损害招标人利益。
3、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服务资产管理等。
4、测评过程中,应针对关键设备、重点网段和高危漏洞进行渗透测试,形成相应的实施和分析报告。
5、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资料的保密管控,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纸质、声音、影像、图像、电子等各种形态资料及其载体的保密管控措施,记录资料由生成到销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使用日志,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对制度进行调整。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在用户工作场所使用设备,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便携设备使用的保密管理。接入系统网络内使用的设备,必须遵守该系统关于终端安全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等要求。
6、在测评过程中,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设置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实施工作。
7、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测评机构应从项目管理系统中生成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于测评项目实施前报送或传至被测评网络备案公安机关”。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审核通过的《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如出现不能按时提交或备案不通过的,视为成交供应商不具备签订合同的基本条件,采购人有权按评审排名依序顺延。
8、电话咨询: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9、现场响应:遇到重大问题,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借助专用测评设备和工具获取证据,实现主流协议分析、漏洞发现,客观、真实地反映出系统的安全保护状况,并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0、中选人为我单位提供信息安全规划、方针、策略和管理制度体系咨询服务,配合我单位为被测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和加固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 同
(说明:本合同为格式合同,甲方保留更改合同要约条款的权利。)
甲方: 重钢总医院
乙方:
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三级)、门户网站(二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约定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合同:
1定义
在本合同中所用的术语的含义如下:
1.1“本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所有附件。
1.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以下简称“测评服务”)系指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等国际标准进行等级测评服务。
1.3“工作成果”指按照公安部通知制订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模板》(工信安〔2009〕1487号)格式出具的测评报告。其形式为三级系统正式测评报告各2份。
1.4《保密协议》、《现场测评授权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义务
2.1甲方应及时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义务。
2.2甲方做好相应的系统数据备份等工作。
2.3甲方认可,乙方提供测评服务的能力有赖于与甲方之间全面、及时的合作,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为此,甲方应:
2.3.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资料、上机时间、设施、工作空间和办公室服务等。
2.3.2指派一名代表,该名代表应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和甲方授权,负责及时与乙方进行专业联络,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乙方代表举行会议。
3乙方义务
3.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测评服务。
3.2乙方在甲方现场评估时,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不破坏甲方的软、硬件设施。
3.3乙方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次序和时间。
3.4乙方应根据工作清单中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供测评服务。
3.5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协调测评服务的执行情况。当乙方更换其代表,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
3.6 协助甲方完成系统定级备案工作。
3.7在本合同生效并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生效后的30工作日内,提交测评报告。
3.8为甲方提供一次免费网络安全防护知识培训会议。
4付款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以上价格是已含税价格。乙方提供完税发票。
4.2第一次支付为:乙方按第三级等保要求完成初步测评,提供初步测评报告和完整可行的整改建议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第二次支付为:乙方指导甲方完成“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第三级等保整改后,按要求完成最终测评,提供最终测评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并达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合格分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剩余50% 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4.3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5服务内容变更
5.1经双方同意,可对服务内容做适当变更或修改。所有变更和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2如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任务,在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前,应继续按照未变更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6实施标准
6.1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等国际标准进行等级测评服务。
7总结
对测评服务的验收总结应于乙方完成工作并通知甲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甲方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中的内容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总结。
8整改与补救
乙方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不确定因素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偏差,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整改与修订。
9知识产权和保密
9.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或者甲方利用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均属于双方。
9.2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合同的签订取得另一方所拥有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拥有该等权利的一方所有。
9.3为使乙方顺利履行本合同,甲方可以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已有的版权作品或其他知识产权。
9.4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不能将其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目的,或者向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
10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果质量,乙方不承担责任。
10.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义务,每迟延一日,须按合同金额的0.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通则
11.1合同各方并未通过本合同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或信托等关系,并且合同各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11.2转让: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合法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但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无论是通过法律运作、证券或资产的销售、合并或其他方式)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任何企图在违反本条规定情况下进行的转让均为无效,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11.4如果此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11.5此合同构成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合同进行,否则此合同不得更改。
11.6如果此合同的规定与工作清单的规定发生冲突,应以此合同的规定为准。
11.7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因本合同的签署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11.8合同附件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正文条款与附件条款不一致时,以正文条款为准。
12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署日为生效日。合同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附件:
附件1《保密协议》
附件2《现场测评授权书》
甲方:重钢总医院(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分管领导: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保 密 协 议
甲 方:重钢总医院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1号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定义
1.1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系统/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1.1对于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1.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2.权利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交互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保密义务
3.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3.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3.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4.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4.1.1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乙方用于测评服务项目;
4.1.2乙方不能将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1.3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他任何人;
4.1.4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4.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5.例外情况
5.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5.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5.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5.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5.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6.专有信息的交回
6.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6.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处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7.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的知识产权。
8.救济方法
8.1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8.1.1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8.1.2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8.1.3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8.2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保密期限
9.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9.2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10.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1.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
12.生效及其他事项
12.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2.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2.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重钢总医院(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分管领导: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现场测评授权书
兹有 重钢总医院 与 友好协商,特授权对就 医院信息化管理集成系统(三级)、门户网站(二级) 实施等保测评服务。
重钢总医院
2022年 月 日
第五章 部份响应文件格式(可参照)
项目
响 应 文 件
响应人: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比选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质材料;
四、其它须说明材料。
一、响 应 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的报价(含税价)完成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材料;
(5)其它须说明材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比选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比选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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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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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面声明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承诺与实事不符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资质材料。
六、其它须说明材料。
格式由响应人自行编制